新闻公告
 
 
转发《河南省科协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普项目的通知》
发布人:张建强  发布时间:2022-10-24   浏览次数:10

省科协发布了《河南省科协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普项目的通知》,现将全文转发如下。

要求: 1031日前将服务平台初审通过的《项目申报书》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送至科学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12房间,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chengguoke@zzuli.edu.cn,逾期不再受理。学校将根据上报名单择优推荐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
原通知及附件下载:https://www.hast.net.cn/general?id=45173

 附:河南省科协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普项目的通知
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科协,各全省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,各高校科协、医疗卫生机构科协、企业科协,各有关单位:

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》和省科创委印发的《河南省支持加强科学普及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若干政策措施》(简称科普十条),扎实推进科普中原行动科普筑基惠民工程,加快构建高质量科普服务体系,推动我省科普工作守正创新,省科协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普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内容

  (一)科普中原品牌打造专项

1.典赞·科普中原

2.“科普中原书系·科普创作资助支持

3.“科普中原讲坛

4.科普中原·新媒体矩阵建设

  (二)科普筑基惠民工程专项

1.科普助力乡村振兴

2.全域科普试点

  (三)社会化科普工作专项

1.“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

2.首席科普专家工作室

3.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提能

二、有关要求

1.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河南省内依法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,项目经费须单独核算,专账管理。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筹措配套经费开展科普工作。

2.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内承担的科普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两项。承担的科普项目结项验收或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及项目主持人,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科普项目。所有项目实施期均为一年,20231231日前应完成结项验收。

3.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,可登录河南省科协网站--网上服务--综合服务平台--河南省科协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服务平台,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,明确项目实施方案、专项资金经费预算及绩效目标等。请将服务平台初审通过的《项目申报书》双面打印,加盖公章后报送1份纸质版至省科普中心(现场报送或寄送均可),同时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henankepu@163.com。平台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均为2022114日下午17:00,逾期不再受理。

4.各类项目的申报对象与条件、实施内容与绩效、资金规模、申报材料要求等详见《河南省科协2023年度科普项目申报指南》。

  三、联系方式

  (一)平台相关技术问题咨询

  贾经理:13526688870

  (二)省科普中心

  联系人:侯家选  马素芹

  电话: 0371-65707783

  地址: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31号楼401

  邮箱:henankepu@163.com

  (三)省科协科普部

  联系人:邓西森  王丹阳

  电话: 0371-65709215

  附件:河南省科协2023年度科普项目申报指南

河南省科协

20221019